獎學金名稱 | 花蓮縣109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 | |
申請年度 | 109學年 | |
可申請本筆 獎學金之學校 |
全國各公私立大學校院、全國各公私立技專校院、高中、高職、國中、國小 | |
學 制 | 大專院校、五專前三年、高中職、國中、國小 | |
成 績 | 智育: 80 德育(操行): 不限 體育: 不限 平均: 不限 | |
獎助身分 | 低收入戶學生、中低收入戶學生 | |
獎助資格 | 不拘 | |
戶籍地限制 | 花蓮縣 | |
學 門 | 不拘 | |
申請方式 | 向所在學校申請(請依各校公告之截止日期辦理) | |
限制條件 | 一、申請資格︰ (一)設籍花蓮縣6個月以上。 (二)未享有公費待遇或未請領政府機關核發之獎學金。 (三)持有低收入戶證明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 (四)無懲處紀錄且在校學業成績(或一般學科)平均80分(甲等)以上。 二、申請名額及金額︰ (一)國民小學:200名,每名新臺幣(以下同)1,000元。 (二)國民中學:50名,每名2,000元。 (三)高中職(含五專一年級至三年級):40名,每名4,000元。 (四)大學校院(含二專與五專四年級至五年級):40名,每名6,000元。 註1.前項各款規定,於空中大學、研究系所、在職進修、教育推廣學分班、補校及夜間部學生不適用之。 註2.大學校院及高中職部分之資格審查合格人數超過上列錄取名額時,依學業成績之高低順序錄取,若學業成績相同,以低收入戶身份者優先錄取。 註3.國民中小學核配方式以各校總學生數佔全縣學生數之比例核配,比例未及1名者以1名核配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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獎助內容 | 每人給獎金額範圍: 1,000~6,000元 預計總名額: 33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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申請期間 | 2021/03/01~2021/04/15 | |
申請說明 | 一、應檢附證明文件︰ (一)申請書。 (二)全戶戶口名簿影本。 (三)低收入戶或中低收入戶證明。 (四)學生證影本及前學年成績證明單(國小及高中職、大學校院一年級學生、國中7年級學生得繳送上學期成績證明單)。 二、申請流程: (一)請檢附證明文件向就讀學校提出申請。 (二)各校受理申請後,應造具初審合格學生名冊一份,連同申請表件函報花蓮縣政府審查,但國中小獎學金,各校得依花蓮縣政府和配名額逕行審查核發。 (三)請將「花蓮縣109學年度清寒優秀學生獎學金初審合格學生名冊」電子檔寄至Email住址會使用灌水程式保護機制。你需要啟動Javascript才能觀看它 三、相關問題請洽:03-8462860轉225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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